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山东省日照市环保局获悉,关于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日照市获得奖励资金6094万元,奖励金额位居全省首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年来,日照市高度重视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区县政府(管委)生态目标责任书。2016年3月22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日照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企业是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通过绩效考核审核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燃煤机组(锅炉),落实资金奖励、电价补贴、电量奖励等激励政策,全面推动超低排放工作的开展。
2015年日照市华能电厂完成1#-4#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专家验收,成为了全省第一家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环保验收的企业,也标志着我市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任务。本次日照市获得的资金全部奖励华能电厂。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燃煤机组(锅炉)改造力度,督促各相关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并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市环保、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现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监督企业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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